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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18:09:18  浏览:841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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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对部分自由进口的机电产品的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及《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将列入进口自动许可的机电产品(含相应的旧机电产品,下同)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行为。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的管理工作,并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简称为地方、部门机电办),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的管理工作。

  列入《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机电产品分为商务部办理的机电产品和地方、部门机电办办理的机电产品。

  第四条 一般贸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内销料件)、易货贸易、租赁、援助与赠送、捐赠等方式进口,以及我国驻外机构或者境外企业在境外购置需调回自用的属于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产品均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自动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口自动许可证》)。

  第五条 进口属于进口自动许可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应当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进口自动许可证》。

  凡申请进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进行招标。

  第六条 进口单位申请《进口自动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进口订货合同;

  (四)如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进口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机电产品的,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2、投资项目下进口机电产品的,应提供项目投资主管机构出具的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3、进口实行授权经营的进口机电产品,应提供授权经营的证明材料;

  4、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企业申请进口相关的零件、部件用于生产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产品的预检验报告;

  6、进口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下同)的,应提供可从事翻新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7、进口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机电产品,应提供国际招标主管机构签发的《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

  (五)商务部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进口单位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进口《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机电产品,还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强制执行标准的规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大气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

  (五)进口烟草加工机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六)进口计量器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八)进口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应符合《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九)进口电子游戏机产品应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进口音频视频复制生产设备应符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一)符合我国参加的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有关规定;

  (十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

  第八条 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如下:

  (一)进口列入《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产品,进口单位应当向商务部或地方、部门机电办申请办理进口自动许可手续。

  (二)申请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网上申请方式提交。

  1、书面申请程序:申请进口单位可到发证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授权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下载(可复印)《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与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并提交到相应的主管机构。

  2、网上申请程序:申请进口单位登录商务部授权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进入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联网申领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主管机构。

  第九条 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的签发程序如下:

  (一)进口属于地方、部门机电办办理的机电产品,地方或者部门机电办自收到内容正确、形式完备的《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应当立即签发《进口自动许可证》;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进口属于商务部办理的机电产品,地方、部门机电办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后的电子数据转报商务部。商务部在收到相应数据后,应当立即签发《进口自动许可证》;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第十条 申请进口单位所提交的材料不实的,商务部及地方、部门机电办可不予签发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

  第十一条 进口单位凭加盖进口自动许可证专用章的《进口自动许可证》向银行办理售付汇手续,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进口列入《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的,进口单位须持《进口自动许可证》和《入境货物通关单》(在备注栏标注“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字样)按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第十二条 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或“非一批一证”管理。

  “一批一证”是指同一份《进口自动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

  “非一批一证”是指同一份《进口自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海关在《进口自动许可证》原件“海关验放签注栏”内以正楷字体批注后,海关留存复印件,最后一次使用后,海关留存正本。

  第十三条 商务部根据海关留存的《进口自动许可证》使用纪录,对《进口自动许可证》项下机电产品的进口情况进行统计。

  第十四条 《进口自动许可证》在公历年内有效,有效期为6个月。实际用汇额低于或不超过原定用汇额10%的,不需变更《进口自动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需要变更《进口自动许可证》中有关项目内容的,进口单位应当持原《进口自动许可证》到原签发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换证手续。对交货期较长的产品,在有效期内需要延期的,进口单位应当持原《进口自动许可证》到原签发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进口自动许可证》如有遗失,进口单位应当立即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报告挂失。原发证机构收到挂失报告后,经核实后决定是否补发。

  第十六条 进口单位已申领的《进口自动许可证》,如未使用或确定不需要使用时,应当及时交回原发证机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进口属于进口自动许可的机电产品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

  (一)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用于国内销售或加工后国内销售的;

  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数额之外以自有资金进口新机电产品以及进口旧机电产品的;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额内进口新机电产品,经过使用,未到海关监管年限,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监管并在境内自用或转内销的,参照进口时的状态办理相关手续;

  (二)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作价设备及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机电产品用于内销、内销产品或者留作自用的;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不作价设备在海关监管期内,原设备使用单位申请提前解除监管或监管期已满但设备不再由原单位使用的;

  (三)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进入(境内)区外的;

  (四)租赁贸易、补偿贸易等贸易方式进口机电产品的;

  (五)无偿援助、捐赠或经济往来赠送等方式进口机电产品的;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进口属于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办法:

  (一)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作为投资和自用进口的新机电产品的;

  (二)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不作价设备监管期满后留在原企业使用的;加工贸易项下为复出口而进口的;

  (三)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

  从(境内)区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供区内(场所内)企业使用和供区内(场所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转出区外(场所外)的;

  (四)由海关监管,暂时进口后复出口或暂时出口后复进口的;

  (五)进口货样和广告品、实验品,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二○○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机电产品自动进口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1年第25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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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办字[2004]16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河北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冀发〔2003〕1号)精神,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就业再就业任务,大力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
  (二)增加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情况;
  (三)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情况;
  (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工作情况;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情况;
  (六)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情况;
  (七)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情况;
  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新一年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可于每年第一季度调整当年的考核内容,并予公布。
  二、考核指标和分值
  (一)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10分)
  1、各设区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年度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5分);
  2、建立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挥作用(2分)。
  3、维护社会稳定,未出现重大群访事件(3分)。
  (二)增加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20分)
  1、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新增就业人员数(6分);
  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6分);
  3、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数(4分);
  4、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情况,并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4分)。
  (三)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18分)
  1、各设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贯彻国家和省各项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并具有结合实际、操作性强等特点(2分);
  2、检查督促辖区内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8分);
  3、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5分);
  4、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3分)。
  (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12分)
  1、所有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再就业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2分);
  2、在街道、社区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台账,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开展灵活就业统计等项工作(10分)。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14分)
  1、各级政府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3分);
  2、制定就业服务工作规范和再就业援助制度(2分);
  3、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申请、鉴定申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档案管理等“一站式”服务(5分);
  4、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免费再就业培训服务(4分)。
  (六)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14分)
  1、各级政府要把再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设区市财政要不低于一般性预算财政收入的1%(4分);
  2、各设区市按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所需资金安排落实各项补贴资金(4分);
  3、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3分);
  4、安排落实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3分)。
  (七)帮助困难群体就业(12分)
  1、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措施(2分);
  2、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单独建档造册,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落实服务承诺(6分);
  3、完成省下达的“4050”人员再就业数(4分)。
  各项考评内容的评分计算标准见《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分表》(附后)。
  三、考核步骤。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考核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评:每年1月31日前,各设区市组织对本市上年度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填写《评分表》,将就业再就业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书面报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核对:省对各设区市自评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有异议的,有关市应核实该项考评内容,并补充相关证据。
  (三)检查: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赴各市、县(市、区、街道)实地抽查。
  (四)评定: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的结果进行评定。
  四、奖惩办法
  (一)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为先进单位,省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二)考核分数在8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单位。(三)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四)对在考核中或考评后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一律取消其评先资格,省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五、本考核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市   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分表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自评分省评分计分方法计分依据评分描述
  一、落实责任(10分)
  政府建立再就业
  工作目标责任制
  2分不健全不得分
  当年目标任务逐
  级下达到街道和
  有关部门
  3分
  未下达到街道或
  有关部门的扣2
  分
  健全再就业工作
  领导机构、工作
  制度并发挥作用
  2分
  未建立机构或未
  健全制度的扣2
  分,未发挥作用
  的扣1分
  建立责任制和
  机构以政府的
  文件为准;工
  作制度以会议
  纪要为准。
  维护社会稳定3分
  辖区内因就业再
  就业问题影响社
  会稳定的不得分
  以信访部门记
  载30人以上
  重大集体上访
  为依据二、增加岗位和控制失业(20分)
  完成省政府下达
  的年度新增就业
  人员数
  6分
  每低于计划数
  5%扣2分,扣
  完为止
  完成省政府下达
  的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数
  6分
  每低于计划数
  5%扣2分,扣
  完为止
  完成省政府下达
  的城镇登记失业
  率控制数
  4分
  每超过计划数
  1%扣2分,扣
  完为止
  准确掌握下岗失
  业人员情况,并
  按时上报有关统
  计报表
  4分
  上报数据有一次
  不及时、不完整
  扣1分,扣完为
  止
  以报省劳动和
  社会保障厅统
  计报表为依据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自评分省评分计分方法计分依据评分描述
  三、落实扶持政策(18分)
  及时出台贯彻国
  家和省委、省政
  府、省有关部门
  各项就业和再就
  业政策的实施办
  法
  2分
  任何一个文件未
  按时出台不得分
  以发文为准
  检查督促辖区内
  有关部门落实国
  家、省、市促进
  再就业优惠政策
  8分
  1、核实税收减
  免、收费减免、
  社保补贴、岗位
  补贴、职介补
  贴、再就业培训
  补贴政策落实情
  况,一项未落
  实,扣1分扣完
  为止;2、发生
  有效投诉每一起
  扣1分,扣完为
  止。
  1、按一定比
  例抽查从事个
  体经营下岗失
  业人员和申领
  《认定证明》
  的企业;2、
  以信访记载或
  媒体刊登为依
  据。
  落实小额担保贷
  款政策
  5分
  本年度新发放贷
  款人数达到省下
  达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任务数的
  2%得5分。每
  低于5%扣2
  分,每高于
  5%,奖1分。
  以报中国人民
  银行石家庄中
  心支行统计报
  表为据
  开展再就业优惠
  政策宣传、向社
  会公布监督举报
  和咨询电话
  3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检查相关材料
  和记录四、社区平台(12分)
  所有城市街道办
  事处和工作任务
  重的乡镇建立劳
  动保障工作机
  构,做到机构、
  人员、经费、场
  地、制度和工作
  “六到位”
  2分
  达不到100%的
  不得分,“六到
  位”缺1项扣1
  分,扣完为止
  以正式文件为
  准
  在街道社区开展
  下岗失业人员管
  理
  6分
  未开展工作的,
  每个街道扣1
  分,扣完为止
  在街道社区开展
  灵活就业统计
  4分
  未开展工作的,
  每个街道扣1
  分,扣完为止
  按一定比例抽
  查辖区内街道
  社区,检查台
  帐和统计报
  表。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自评分省评分计分方法计分依据评分描述
  五、强化就业服务(14分)
  落实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的人员编
  制和工作经费
  3分不落实不得分
  以正式文件为
  准
  制定就业服务工
  作规范和再就业
  援助制度
  2分
  未制定的不得
  分,制定后未公
  示的扣1分
  以正式文件为
  准
  公共职业介绍机
  构开设求职登
  记、职业介绍、
  职业指导、培训
  申请、鉴定申
  报、社会保险关
  系接续、档案管
  理等“一站式”
  服务
  5分
  缺一项扣1分,
  扣完为止
  以正式文件和
  实地抽查为准
  对下岗失业人员
  提供免费职业介
  绍、免费再就业
  培训服务
  4分
  未落实对下岗失
  业人员免费职业
  介绍、免费培训
  政策的不得分
  以劳动保障部
  门上报的报表
  为准六、再就业资金(14分)
  各级政府要把再
  就业资金纳入财
  政预算
  4分
  未纳入预算的不
  得分
  预算数以政府
  或财政的正式
  文件为准;落
  实资金以财政
  专户到帐资金
  为准。
  按本市下岗失业
  人员再就业人数
  所需资金安排落
  实各项补贴资金
  4分
  安排资金不足
  的,视资金缺口
  情况扣分
  以年初计划和
  年终报表为准
  建立小额担保贷
  款基金
  3分
  未建立的不得
  分,担保基金数
  额不能满足需要
  的扣1分
  以担保机构审
  核符合担保条
  件人数为依据
  劳动力市场建设
  资金
  3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以拨款凭证为
  准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自评分省评分计分方法计分依据评分描述
  七、困难群体就业(12分)
  开发公益性岗位
  安置下岗失业人
  员措施
  2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以正式文件为
  准
  对“4050”就业
  困难人员单独建
  档造册,实行
  “一对一”跟踪
  服务,落实服务
  承诺。
  6分
  未建档造册的扣
  4分,未开展
  “一对一”跟踪
  服务的扣2分
  以名册和服务
  记录为据
  完成省下达的
  “4050”人员再
  就业数
  4分
  未完成计划的不
  得分
  抽查“4050”
  人员再就业台
  账
  合计100分

浅论新闻舆论监督三题


内容提要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任何公共权力的正当行使都离不开监督机制。没有了监督,必然导致权力者运用自己的权力牟取私利,腐败从此滋生。而政党监督、人民监督、司法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正是构成中国权力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对新闻舆论监督现状的考察,在这里拈出新闻舆论监督的三个方面作些简要的讨论。第一、新闻舆论监督对防止权力腐败乃至督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不替代性。第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弊端。第三、司法如何保护新闻记者的权利。

关键词:新闻舆论监督 行政权 言论自由




一、新闻传媒监督行政权的必要性
(一)职权滥用的监视者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所作的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江泽民同志告诉我们,权力需要被监督,权力需要接受监督。而人们往往对于权力的正当行使相当的期待。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力的行使者都会天然的追求公正,小部分握权者往往渴望能自由的行使权力,以图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必须承认,追求利益是人之常情,但做为当权者必须要有足够的免疫力抵御腐败的侵袭。贺卫方教授对于司法界应如何抵御腐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要有抵御腐败的免疫力,首先是司法界自身要有相当高的素质和尊荣感,这当然离不开法官选任方面的高标准。其次应当营造合理的制度环境,从而使法官们不至于因为抵御腐败行为而自身利益受到损失。最后,必须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使得发生于法院这一神圣殿堂的任何腐败现象都能及时的揭露。在这方面,大众传媒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传媒是为公众设立,而不是为政府设立的,政府有滥用职权的自然倾向,必须要受到人民的监督。而传媒因信息传递迅速、受众广泛而成为监督政府的有效手段之一。传媒是政府监视者,同时也是公众的保护者。因为传媒能将政府及其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受贿行为公之于众,就是所谓的暴光。一旦相关政府人员的违法、腐化事件等丑闻被暴光,便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最终丢掉铁饭碗。传媒往往对政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采取一种独立的、批判的态度,因此传媒能独拥公众的信任。其实,传媒只是在帮老百姓行使批评建议权,这可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只是由传媒代行罢了。
(二)职权行使的督促者
近年来,各种新闻媒体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有了很明显的加大。有监督必有督促。职权不仅能够被滥用,更多的是被不作为。现在的新闻界出现了一种怪现象,行政权的行使者貌似由政府工作人员转向了新闻工作者。尤其是食品安全方面,这可是自三聚氰胺以来一直受媒体热衷的焦点。问题暴光一个,相关部门就排查一个。这可是比腐败更严重的问题,起码腐败不会直接冲击百姓,不会直接损害百姓的人身、财产利益。而食品安全上,行政部门竟然出现了懒作为行为,请允许我暂时使用这个名词来概括行政部门不暴光不作为的行为。这或许不能怪相关部门,也许他们真不知道部分食品出了问题,因为老百姓才是信息的提供者。信息提供者有权信息的接收者,这时候政府应该反省了。为什么老百姓不把信息提供给政府而选择了传媒。试问,人民相信的是政府还是传媒。值得高兴的是,已经被媒体暴光的问题,必定都能很快解决,的确十分可喜。说明新闻舆论监督机制的确颇有成效。
官,不怕百姓,怕新闻媒体。
二、新闻舆论监督存在的弊端
(一)“好人”与“坏人”的分布是均衡的
社会舆论反映的结论并不必然公正。硬币告诉我们,有正面必有反面。从统计学上看,“好人”与“坏人”的分布是均衡的。而且各个新闻传媒的综合素质良莠不齐。所以,以新闻界为代表的舆论界也不总是无私的。
(二)传媒人的素质良莠不齐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新闻机构中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三)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
本条所称“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是指新闻采编人员与其所在新闻机构签有劳动合同。
新闻记者应当是中立的把关人和客观的反映者,因为新闻记者的声音需要是民主的声音,他们除了是信息传播者、也是人民的代言人、更是人民的教育者。这就要求新闻记者要有较高的学历水平和道德修养。但由于每家媒体和每名记者的立场、兴趣爱好和知识背景有所差别,不同媒体对同一事件的报道完全可能有不同的方式。
(三)新闻报道必然会受到压制
拥有了一个人的收入来源,便能控制其意志。新闻记者也是人,总需要糊口饭,若连吃都成了问题,不可能依照自己的意志报道新闻。引用贺卫方教授的话就是:压制与新闻控制所带来的后果往往是万马齐喑、死气沉沉与暴民造反、社会动荡之间的交替重演。
(四)新闻商业化
新闻事实根本就不可能是中立的、无价值判断的、对真实世界的纯客观的反映。新闻不是直接从现实事实中产生出来的自然现象,而是新闻行业的产品, 都是精心挑选和裁剪的。这其中就牵涉到收视率和报刊出版量的问题。在商业化眼中有价值的新闻是能增加收视率和出版量的,能引起老百姓讨伐声的新闻。在商业化的驱使下,传媒有时是社会动乱的良医,有时是社会动乱的根源。
三、新闻记者权利的法律保护
新闻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自由权利。新闻记者是新闻媒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保护新闻媒体的权利,就必须保护记者的权利,不能使新闻记者的权利受到侵害。
作为一位新闻记者,首先就具有了作为自然人所应拥有的权利。采访权是保障实现新闻媒体新闻职能的记者基本权利,同时新闻记者也享有新闻报道权。新闻记者相对于自然人,人格权更容易受到侵害,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的权利对记者来说尤为重要。对采访权和人格权受到侵害适用什么保护方法进行保护,是值得研究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采访权和人格权的性质,然后才能够弄清具体的法律保护方法。杨立新教授指出,采访权的权利基础是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权的基础是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新闻权是一个权利,而不是权力,因为新闻媒体不是国家机构,无法享有国家机构的权力。但是,新闻权是一种社会的权利,因而是公权利,是政治权利性质的权利。它与私权利的性质不同,不能采用私权利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
如果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受到关押、伤害等侵害,甚至造成死亡的后果,这些行为既侵害了记者的采访权这种公权利,也侵害了记者的人格权。对于新闻记者在执行采访报道任务时受到阻挠、恐吓、暴力胁迫、人身伤害时,可以向中国记协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委员会投诉。记者作为自然人,对于自己的人格权受到的侵害,完全可以依据民法的规定,请求加害人承担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责任。身体、健康、生命权受到侵害的记者,可以主张加害人承担侵害其物质性人格权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的,可以主张加害人承担精神性人格权受到侵害的精神损害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以通过刑法的方法,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余论
新闻是产生舆论和进行批评监督的基础,但新闻报道不仅仅是单纯的事实报道,往往包括了新闻人的立场和观点。在新闻监管体制还不健全的中国,新闻工作者的素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因此,就新闻舆论监督一方的要求来说,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新闻从业队伍,不仅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更是新闻舆论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注释】

贺卫方:《传媒与司法三题》,载《法学研究》1998年06期;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贺卫方:《传媒与司法三题》,载《法学研究》1998年06期;
杨立新:《记者采访权和人格权的法律保护》,载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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