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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2 07:36:48  浏览:874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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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优化播出秩序,净化荧屏声频,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手机参与和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的管理工作,时刻牢记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将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纳入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的管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把好关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包括:以奖品或奖金等各种奖励手段吸引听众、观众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节目、参与评选、竞猜问题、抽选幸运听众、观众等广播电视节目或栏目;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取电话和手机号码作为幸运听众、观众,并给予奖品或奖金的广播电视节目或栏目;广播、电视机构播出的以有奖竞猜活动为内容的广告;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属网站设立的有奖竞猜板块及作为节目外延的互联网平台等。 

  三、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要有利于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四、广播电视新闻和新闻类节目(含访谈类节目),一律不得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节目。 

  五、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须出自节目自身内容需要,须与节目整体风格一致,不得随意编造,不得含有虚假不实内容。 

  六、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应当维护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弘扬我国优良传统文化,不得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 

  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不得涉及政治性、敏感性内容。要慎重把握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不得含有煽动民族分裂、亵渎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 

  八、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必须尊重人格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围绕灾难事件、伤亡事件等负面信息内容设置竞猜题目。 

  九、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必须尊重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不得含有侮辱、歧视、调侃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内容。 

  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要维护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不得含有格调不高、内容不雅、庸俗无聊的内容。必须杜绝色情、淫秽、性暗示和含有暴力、血腥、凶杀、有教唆犯罪之嫌的内容。法制类节目和涉案、恐怖、凶杀类影视剧,不得竞猜案件细节、侦破手段、恐怖内容等;不得涉及迷信、邪教、伪科学的内容,不得含有解析姓名、出生日期,测算命运等迷信无聊内容;不得含有赌博及酒精、麻醉品和烟草消费等内容,不得宣扬摆阔、奢侈浪费等行为。 

  十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不得影响正常节目的播出。竞猜题目设置要体现科学性、知识性、益智性,不能单纯以赢利为目的。 

  十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不得以高额奖品和奖金迎合或诱发听众、观众的投机、博彩心理。一般节目单个竞猜奖项的奖品、奖金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一万元。 

  十三、广播电视少儿节目设置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活动,以及现场举办的益智竞赛类少儿节目,要注意正确引导,防止刺激少年儿童的投机心理,影响少年儿童正常的学习生活以及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树立。其奖品不得采用现金形式,奖品价值不得高于其他节目奖品价值,奖品用途应与少儿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 

  十四、必须严格控制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竞猜内容的播出次数。含有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30分钟以下的节目(含30分钟),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只能播放1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的节目,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可以出现2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60分钟(含60分钟)以上节目,每超出20分钟,可出现一次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但总次数最多不能超过5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 
  电视剧只能在播完一集之后,播出一次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内容,每次播出时长不得超过20秒。 

  十五、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的各类节目、栏目,不得以赈灾、募捐等公益名义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活动。 

  十六、有奖竞猜类节目在介绍相关奖品时,不能对商品作除名称、商标展示播出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宣传。题目设置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决定,而非赞助企业决定。 

  十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要向听众、观众说明参与方式、参与程序、资费标准、资费收取方式,表述不得产生歧义。 

  十八、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类节目要按程序报批,开设这类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有电话和手机短信的选择、编辑、审查和播出责任。 

  十九、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广播电视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类节目的监听监看制度和受理公众投诉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 
  各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中央三台,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广播电视机构进行检查清理,并将情况上报广电总局总编室。

200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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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

为满足中央、国家机关补充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需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组织实施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103个部门)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约8400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各招考部门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刊登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2004年第19期,同时从10月15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新华网政府在线频道 (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www.china.com.cn)
新浪网教育频道(edu.sina.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www.cer.net)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任一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参加考试。
  1、 网上提交材料及查询
  (1)提交材料
  时间:2004年10月16日-26日
  网址: 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时间:2004年10月18日-28日
  网址: 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3)查询报名序号
  时间:2004年10月30日8:00后
网址: 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人员,请登录kaolu.customs.gov.cn网址报名和查询。

(4)注意事项
  ①报名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咨询可查询人事部网站。
  ②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④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部门或职位。
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主证、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关键字,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确认与领取准考证主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考试地点进行确认,同时办理有关手续。
报名确认时间:2004年11月5日-6日9:00- 16:00(新疆的报名确认时间为:11:00- 18:00)
各考试地报名确认地点将于2004年10月29日在人事部网站公布。
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到:
  ①交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
  ②缴纳有关费用;
  ③领取准考证主证;
  ④填写笔试成绩通知邮寄信封。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报名确认时,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各省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具体办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省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3、打印准考证副证
  准考证副证由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
  时间:2004年11月18日8:00-11月26日20:00
  网址: 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
  4、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
  (2)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以及部分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部分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与《招考简章》相同的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4年11月27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副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副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可通过人事部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可以进行部门内调剂或进行跨部门调剂。调剂的原则是在同种考试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需要进行跨部门调剂的,调剂的部门、职位名称、资格条件等将在人事部网站上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调剂。由需要调剂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专业笔试和面试。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的时间也可以在人事部网站上查询。
招考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部网站公布。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民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的意见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的意见
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国发[1989]23号),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即将《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通知》精神。
二、民政部门在这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配合主管部门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同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二)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参与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三)把好婚姻登记关。严格执行婚姻法的规定,对于
申请结婚登记证明材料不全的坚决不予登记;对于虽已被迫同买主办理了结婚手续,但又要求离婚的受害妇女,应准予离婚。(四)在清理违法婚姻工作中,要把拐卖迫婚行为列为重点进行清理。



198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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